“國家商標局從國家工商總局調整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現在已經基本上沒有懸念了。”2月19日晚,國家工商總局壹位退職的前任高級官員明確告訴記者,他表示,如是調整遵循了行政職權按照事權劃分的原則,更有利於商標、專利技術申請、保護與規劃。 在此之前,國家商標局歸屬工商總局管理,而專利審批則由知識產權局分管。但是,在普遍將商標權以及品牌認作是“知識產權”之壹的背景下,由兩個部門分別管理,顯然有礙行政管理與報請審批的效率,上述前任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的前任高級官員明確向記者表示,因此,這壹調整率先“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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