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數符合法律規定;
(二)有公司名稱,
(三)有公司住所;
(四)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五)申請開設的設立人具有相應資質;
(六)其他設立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