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公務員屬於行政編制公務員,招錄門檻並不高,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專業條件為法律類和監所管理類,符合其中壹類即可報考。其中,法律類包括:法學、法律、知識產權、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訟訴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軍事法學等專業;監所管理類包括:監獄學、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行政執行、監獄管理、監所管理、司法信息技術、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務、司法鑒定技術、獄內偵查、社區矯正、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戒毒矯治技術、毒品犯罪矯治、涉毒人員矯治、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