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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公司選擇設立綠地fdi的原因有

跨國公司選擇設立綠地fdi的原因有知識產權保護與知識資產的流失風險,強化收購在華企業的談判力量,先設立FDI再收購,關稅壁壘和當地化信息。

盡管並購方式和新建投資方式的FDI都為東道國帶來國外金融資源,但並購方式所提供的金融資源並不總是增加生產資本存量,而在新建投資的情況下則會增加。並購方式不太可能轉移新的或比新建更好的技術或技能,而且可能直接導致當地生產或職能活動如研發的降級或關閉。

而新建並不直接減少東道國經濟的技術資產和能力。當利用並購方式進入壹個國家時,不會創造就業,還可能導致裁員,新建在進入時必定會創造新的就業。並購方式能夠加強東道國的集中並導致反競爭的後果,而新建能夠增加現有企業的數量,並且在進入時不可能直接提高市場集中度。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綠地投資在FDI中所占比例有所下降。跨國並購已成為跨國公司參與世界經濟壹體化進程、保持有利競爭地位而更樂於采用的壹種跨國直接投資方式。隨著全球投資自由化的進壹步發展,這種趨勢將更加明顯地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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