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重復認定問題,《認定辦法》明確,整體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繼續有效;跨認可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遷入地認可機構應當按照《認可辦法》重新認可。
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