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計算機軟件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和其他相應信息技術服務為其主要經營業務和經營收入來源,並正常運營。
3、具備核心技術,具有壹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由本企業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或者具有相關資質並能提供相應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