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1996年在5知識產權研究6上發表的5簡論知識產權6壹文,對中國長期流行的知識產權概念提出了不同見解,並指出中國研究者對有關知識產權概念等最簡單、最初始、最基本的問題缺乏足夠的重視和探索興趣?。文章發表後,引起了學界的關註。人們發現,現有知識產權理論的基礎是脆弱的,遠非顛撲不破,大有商榷余地。它雖不時髦,但作為本學科具有普遍意義的問題,顯示了誘人的哲學意蘊。知識產權理論的任何研究都要從此出發,都受到它的制約和觀照。這觸發了人們對它的長期思考,並有成果相繼問世。有代表性的見解可歸納為三種:11流傳百年的無形財產權說;21無體財產權(或稱非物質財產權)說;31形式(知識)財產權說。其中,壹些堅持傳統見解的研究者,也有了新的視角,新的認識。它再次提醒我們,沒有什麽理論是不可以質疑的。科學的內在動力是對理論的改造。而/理論之構建、批評及防衛乃是法學的主要工作0?。否定之否定,是任何事物發展進步的基本規律,它為修正和改造知識產權的概念提供了條件。基於此,本文作為1996年文章的發展,比較近年來出現的幾種觀點,對與知識產權概念相關的若幹問題作壹粗淺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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