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分割車輛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這也是壹種比較快捷方便的確定方法。雙方協商壹致後,由人民法院予以記錄。在此基礎上,分割方式的調解或拍賣是以雙方均未主張車輛所有權為前提的。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申請對車輛進行拍賣,然後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判斷。
競價是在雙方都主張車輛所有權的基礎上,由人民法院主持,雙方競價,出價最高者取得所有權,並給予對方相應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