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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品在離婚時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知識產權收益是知識產權所有者即知識產品的所有者在行使知識產權的某種職能(使用或處分)時所獲得的經濟利益,從而體現了知識產權所有者的收益權。收益權是壹項基本的所有權權利,使用和處分該物的收益歸夫妻雙方所有,顯然是因為夫妻雙方對該物都有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動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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