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簡單的說備案就是已做登記,已存檔。經勞動部門備案也就是說勞動合同在有關部門已經做登記,已存檔。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由此可知,勞動合同無須勞動局備案蓋章。不過有的地方勞動管理部門要求要進行備案,但是這不影響簽訂勞動合同就生效的後果。
辦理勞動合同備案的情況分為除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和勞動合同變更登記備案初次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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