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8月至1987年9月,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
1987年9月至1990年9月在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專業攻讀碩士學位;
1990年9月至1994年4月任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副主任、審判員、副主任、主任、副處級審判員。
1994年4月至1995年2月任山東省淄博市張店區南定鎮黨委副書記;
1995年2月至1997年2月任淄博市周村區副區長;
1997至65438+2月至1999年3月任山東共青團淄博市委副書記、書記、主席;
1999年3月至2006年5月5438+0任山東共青團副書記、黨組成員;
2001-2004年7月任山東省委副秘書長、辦公廳黨委書記;
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長、黨組書記;
01,2005年至2009年4月,任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9年4月至2009年5月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正廳級);
2009年5月至2013,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2013 01月,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