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證不能抵押,但可以質押。當事人以林權出質的,應當向縣級林權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林權是指壹定的社會主體對壹定的森林、林地、林木享有的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或壹定的權益組合。當事人以林權出質的,債務人不按期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可以優先受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壹)匯票、本票、支票;(二)債券和存單。(3)倉單和提單;(四)可轉讓的基金份額和股權;(五)可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6)現有和未來的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質押的其他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