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亞娟,女,1970年7月生,大專文化,中***黨員,河南省濮陽市清豐縣人民法院助審員。
1991年,在河南省濮陽市清豐縣人民法院,擔任助審員;
1996年,撰寫的《論犯罪的著手》被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為刑事審判經驗材料向全市推廣;
1997年1月,她參加了縣法院首次運用新刑事訴訟法開庭審理案件的合議庭,獲得了好評;
1993~1996年,她審結的刑事案件在全庭和全院刑事審判工作中居首位;
1996年7月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嚴打鬥爭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1997年上半年,審結案件數居全庭第壹,且無壹檢察院抗訴或二審發還案件;被評為濮陽市三八紅旗手、巾幗建功標兵;
1998年又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對佳衛士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