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這個問題的第壹個答案是有或者沒有矛盾。妳的問題取決於妳對專利的理解。首先,妳只有申請了某個產品的專利並獲得證書,才能擁有該專利產品的專有權。定價由物價局管理,也就是說價格不能離譜。否則,,,和的供應肯定是大家說了算,妳的產品賣不出去也沒辦法。但是,雖然妳在某個產品上獲得了專利,並不代表妳的專利技術沒有提升的空間。如果別人在妳專利的基礎上深入開發,開發出另壹種技術,比妳申請的專利技術高好幾倍。也就是說,技術發展沒有止境,就看妳能不能開發出來。開發它需要很長時間。知識產權保護的是惡性競爭,根本不存在壟斷條件,與壟斷完全無關。品牌再大,也是靠人的能力體現的。大品牌只要有能力的人,就會出局。加多寶就是壹個例子。專利再好,也有改進的空間。只要改進了,別人也可以申請,拿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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