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庭時必須帶上身份證和所有證據的原件。如果妳有證人,並且已經向法院申請了證人出庭作證,妳最好和證人壹起去。當然,證人也需要帶上個人身份證。另外,如果時間允許的話,建議準備壹份書面答辯狀,可以在原告當庭宣讀起訴狀後宣讀,交給法庭,方便妳陳述辯護意見,便於法庭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八條,法庭調查應當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a)各方的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和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證人的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鑒定意見;
(五)閱讀勘驗筆錄。
上一篇:臨泉王國防律師怎麽樣下一篇:民法典規定知識產權的客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