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積極、主動地完成辦公室主任及律師交辦的各項事務,並及時將辦理結果報告交辦人;
2、認真學習業務,不斷提高打字技能和英文水平,英文口語應達到日常接待工作所需要的水平;
3、管理並使用文字處理機及其輔助設備,及時打印,認真校對,妥善保存律師交給的全部業務文書;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文字處理機、復印機,電傳機,傳真機和打字機等辦公室設備,保持其清潔並始終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5、熱情、主動、禮貌地接待來訪客人,及時提供飲料;
6、接、掛電話,填寫電話記錄並及時向有關律師報告,接、打電話時應熱情、禮貌、高雅;
7、每日收、發來往函電,報紙和其它郵件,並根據規定進行登記;
8、負責辦公室衛生,始終保持桌面、地面、窗臺、玻璃、沙發座套和煙、茶具的整齊和清潔,定時清除垃圾;
9、辦理辦公室主任和律師臨時交辦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