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並不是。有人說律師不是銷售,不需要營銷。律師賣的是自己的服務,法律服務不像商品那樣容易劃分優劣和等級。所以律師壹定要懂得宣傳,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意識現在已經不適用了。如果我們繼續堅持這種想法,我們就會落後於時代的步伐。這種宣傳不是花錢打廣告那麽簡單(當然打廣告也是壹種快速產生直接效果的方式),更是壹種知識、文化、智慧、經驗的積累和沈澱,是將專業的法律知識系統地發到網上,供當事人搜索。委托人在百度、雅虎、googl等專業搜索引擎中輸入想要查詢的關鍵詞,就可以結識律師,通過關鍵詞找到論壇或博客中的文章,從而拉近距離,盡快達成委托。
主要有三種方式:1搜索引擎進行付費推廣;2專業網站做付費或免費推廣;3商業網站做付費或免費推廣。律師開展網絡營銷的方式有很多。
付費推廣有效。另外,還需要表白。很多免費的東西也引起了律師界的廣泛關註。其中,利用論壇和個人博客宣傳推廣律師品牌成為越來越多律師的選擇。網絡資源是無限的。隨著網絡的普及,市場越來越廣闊。網絡的世界、地域、時間不限,壹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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