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在Tik Tok,律師作為主播如何納稅?

在Tik Tok,律師作為主播如何納稅?

如果主播和平臺之間是雇傭關系,簽約主播的收入比較單壹,必須按照工資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平臺公司將按照3%至45%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其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6萬元,稅率為45%。

此外,主播還可能以個人、個人工作室、公司的名義與平臺合作,進行帶貨直播。在這種情況下,主播的收入主要包括坑費和傭金,有時還包括壹些打賞收入,主要涉及增值稅和所得稅兩個稅種:坑費是產品的上架費,是品牌為產品推廣向主播支付的服務費,來源於品牌推廣服務,適用增值稅中的“銷售服務”稅目;傭金,或稱銷售傭金,屬於“經紀服務”的稅目。

  • 上一篇:巴彥淖爾華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民事訴訟法中的“對世界的影響”是什麽意思?謝謝大家的幫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