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具有作者獨立知識產權的、未發表過的原創作品,曾經參加過其他設計競賽或為第三方服務設計的產品方案不得參賽。否則,大賽主辦單位有權在本次設計大賽任何階段取消其參賽資格,由此引起的法律糾紛及責任由作者本人承擔。
2、參賽作品的傳播、展覽、刊登、出版等的版權歸組委會所有。組委會在使用參賽作品時,對其作者、指導者以及院(系)依據《參賽報名表》予以署名。
3、大賽組委會有權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在媒體上宣傳、出版發行、展示等非商業活動。
4、獲獎作品由大賽組委會永久收藏。
5、以上時間安排如有變動,以大賽組委會發布的消息和通知為準。
6、大賽組委會保留對比賽條款的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