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遺產稅制度屬於總遺產稅制度。從1976開始,美國將遺產稅和贈與稅合並。采用統壹的累進稅率,最低稅率為8%,最高稅率為50%,後者適用於遺產超過2500萬美元的納稅人。
1999的起征點為65萬美元,稅率過度累進,最高稅率達到55%。
擴展數據:
美國遺產稅是指聯邦政府和壹些州政府對死者遺產征收的稅。
根據征收水平的不同,分為聯邦遺產稅和州遺產稅。美國聯邦遺產稅采用的是總遺產稅制度。以死者死亡時的遺產總額為征稅對象,以遺囑執行人為納稅人,以應稅遺產額為計稅依據。
應稅遺產是遺產總額扣除死者的債務、喪葬及相關費用和繼承損失後,再扣除婚姻、慈善、遺贈等稅法允許扣除的數額後的余額。
聯邦遺產稅實行21的超額累進稅率,最低稅率8%,最高稅率50%。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美國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