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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格列奈鈣膠囊在中國的知識產權

1991,日本Orange公司分別在美國、日本、歐洲等國家申請了米格列奈藥物化合物及其用於治療糖尿病的專利,並公開了該化合物的合成方法及其作為藥物的常用制劑處方。因為1993之前我國專利法沒有保護藥物化合物,所以該專利在我國沒有申請。

2002年6月,Orange Health公司在中國公布了壹項含有米格列奈鈣的速釋制劑的專利。法國Schwiya公司在2000年8月和2006年6月分別公開了制備米格列奈鈣及其中間體(二氫吲哚)的合成方法專利。除上述專利外,沒有其他專利公開與該化合物相關。因此,米格列奈鈣原料及其常用制劑(如片劑、膠囊)在中國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以及該化合物在二型糖尿病患者中的應用,不會侵犯他人的專利,但該化合物不能通過西爾維婭公司公開的方法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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