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秘魯國家競爭和知識產權保護局傾銷、補貼和非關稅貿易壁壘委員會在官方日報發布2017年第187號決議,對原產自中國的拉鏈及其配件(涉案產品稅號為96071100、96071900和96072000)反傾銷調查作出初裁,決定采取臨時措施,為期4個月。
措施內容具體如下:對FOB價格不超過22.7美元/公斤的進口金屬材質拉鏈征收1.19美元/公斤的臨時反傾銷稅;對FOB價格不超過22.8美元/公斤的進口其他材質拉鏈征收1.16美元/公斤的臨時反傾銷稅;對自寧波萌恒工貿有限公司進口的拉鏈配件征稅0.16美元/公斤,對自其他公司進口的征稅4美元/公斤,但對FOB價格超過11.8美元/公斤的進口配件不征稅。
針對反傾銷的情況,可通過第三國轉口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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