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經濟糾紛案件
1、廣州、深圳市所轄的基層法院管轄爭議標的金額為600萬元以下(不含本數,下同)的案件;300萬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臺案件;
2、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所轄的基層法院管轄爭議標的金額為300萬元以下的案件;150萬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臺案件;
3、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茂名市所轄的基層法院管轄爭議標的金額為200萬元以下的案件;150萬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臺案件;
連壹個省不同市的都不壹樣。妳最好說清楚是那個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