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爭議標的額超過人民幣10萬元(含)不滿人民幣10萬元(含)的國內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爭議標的額在300萬元至6543.8+0億元人民幣的涉外和涉港澳臺民事、經濟糾紛(除特別註明外);
2、爭議標的額符合前款規定,雖屬基層法院管轄,但中級法院認為對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民事、經濟案件;
3、知識產權糾紛;
4.期貨糾紛案件;
5、申請撤銷或不執行仲裁裁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文章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審理民事案件,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