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小明繪畫獲得的壹等獎屬於小明知識產權的財產權。所以獎金是小明的。獎金應該給小明。他雖小,卻是權利的主體。由於他是無行為能力的兒童,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他應該由其法定監護人來領取。學校和班主任都有貢獻,獎金頒給小明。他們沒有資格競爭利潤。
“班主任是對學校壹個班級學生的思想、學習、健康、生活全面負責的老師。它是壹個班級的組織者、領導者和教育者,也是壹個班級全體教師的教學和教育協調者。和任課老師不同的是,任課老師只負責學科的教學,而班主任只負責管理壹個班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