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包括著作權法 、專利法 、商標法等。
例如,我國《專利法》第十壹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銷售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或者銷售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