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2021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不得質押。

(2021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不得質押。

答案:b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質押:

(壹)匯票、本票和支票。

(二)債券和存單。

(3)倉單和提單;

(四)可轉讓的基金份額和股權;新章節練習題,考前試卷,完整優質題庫+考生筆記分享,實時更新,軟件,

(五)可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註意如果是產權)

(6)現有和未來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質押的其他財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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