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又稱為著作權,根據自願原則,對下列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還受理其他與著作權有關事項的登記;各類作品(計算機軟件除外)授權事項登記;錄音、錄像制品登記;其他與著作權有關的受國家版權局的指定,中心進行的登記等。
著作權登記收費項目已經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中心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著作權自願登記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