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妳不會是在說申請美國專利吧?
其實妳可以追問的……
不構成抵觸申請的原因很簡單,抵觸申請是向我國知識產權局提交的專利申請,而非向外國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的。
抵觸申請在《專利法》上是這樣定義的: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發明專利,實用新型,22條)
或者,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外觀設計,2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