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中國法律保護。
2、只限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模式分為主動保護和被動保護兩種。
1、主動保護模式
如果海關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境的,將停止放行並通知在海關總署備案的知識產權權利人。
權利人或其代理人在通知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海關保護的申請並提供擔保的,海關將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否則將放行貨物。
2、被動保護模式
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有侵犯該知識產權嫌疑的貨物即將進出口的,可向海關提供相應信息並提供擔保,提出采取保護措施的申請。
海關依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之後,知識產權權利人可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或者財產保全的措施。自海關扣留侵權嫌疑貨物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海關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的,海關將予以協助。未收到通知,海關將放行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