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2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訴蘇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蘇稻食品工業有限公司(合稱“蘇州稻香村”)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蘇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1號店、蘇寧易購、我買網、京東商城、天貓商城等電商平臺銷售及宣傳帶有“稻香村”扇形標識、“稻香村”標識的糕點等產品。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蘇州稻香村在蛋糕、糕點、月餅、面包、餅幹、粽子等商品上的涉案被訴侵權行為,可能造成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的混淆誤認,故如不責令蘇州稻香村立即停止涉案行為,將可能會對北京稻香村的市場份額造成嚴重影響,會對其利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