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稅是壹種支付方式,也稱版稅,是指著作權人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獲得的壹定貨幣份額。從廣義上說,有些人把版稅看作是壹種報酬。版稅可以進壹步分為出版版稅、錄音版稅、復制版稅和公共借閱版稅,其中出版版稅是主要的應用方式,版稅壹詞是舶來品,2000年開始使用。
2.特許權使用費,又稱使用費,是知識產權的創造者或著作權人向使用其知識產權的其他人收取的金錢利益。使用著作權、特許經營權、版權、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可能需要支付使用費。壹般來說,為了獲得復制或表演作品的權利,他們會向作品的發明人或創作者支付版稅。對於著作權人來說,版稅是壹種收入。在大多數國家,這種收入必須以預扣所得稅的形式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