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只有民庭和刑庭,後來為了便於管理和分工,民庭就出現了民事案件和商業案件的分離,即就是民二庭;
單位沒有分級別的。得看單位的領導或者是辦事人員的級別。並且嚴格講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不屬於行政單位,
法院院長和檢察院檢察長不屬於公務員系列。
壹般就中級法院而言;院長是副廳級;副院長、黨組人員、政治部主任是正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