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2.2010(含)後大學畢業;
3.已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或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可的境外教育機構取得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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