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審計需要提供資料:壹套完整的財務管理制度;企業重大決策的記錄(會議紀要、決議等。);經濟合同、年度計劃、預算、上級批準文件、決算報告、年度審計報告、工程招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驗收報告、驗收審計報告;年度會計報表、會計賬目(包括明細賬)、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及其他會計資料;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前置或後置許可、專利等知識產權證明;企業簡介、領導人員基本情況、機構設置及領導人員分工;重要業務的詳細清單(如股票投資的交割單);對外投資(子公司、分公司或股份)相關信息,等等。總之,所有與生產、經營、科研有關的經濟信息都要準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