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符合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壹般不適用緩刑;
1.因侵犯知識產權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再次侵犯知識產權構成犯罪的;
二是沒有悔罪表現;
3.拒絕交出違法所得的;
4.其他不適合緩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