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裴洪泉吉林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1989年到深圳中院,工作多年後擔任告申庭副庭長。1994年,深圳中院設立破產庭,裴洪泉擔任第壹任庭長。1998年裴調任鹽田區法院院長,1999年又調任羅湖區法院院長;2005年7月,裴被任命為深圳中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