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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權與品種登記的區別

品種權和品種登記在性質和目的上存在顯著差異。

品種權,又稱為植物新品種權,是壹種知識產權,其目的是保護育種人的育種成果,並促進育種創新。獲得植物新品種權的品種可以是生產上具有推廣使用價值的良種,也可以是生產上沒有推廣使用價值的壹般品種。

品種登記則是對林木品種進行的市場準入管理,其目的是通過對某壹品種是否適宜在特定區域推廣應用進行把關,以保護生產者(用種者)的安全。在品種登記中,更強調品種的適應性、豐產性等生產性狀,以及是否適宜在特定區域推廣應用。

總的來說,品種權更註重於保護育種人的知識產權和創新成果,而品種登記則更側重於對品種的推廣和應用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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