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平行進口的反對者通常以“灰色市場商品”指稱平行進口商品。根據美國判例法,“灰色市場商品”的含義為:未經美國知識產權所有人同意而進口至美國的在美國境外制造,並包含了有效的美國知識產權的商品。
平行進口(Parallel Imports)是國際貿易和知識產權保護領域中的壹個古老的話題,雖經壹百多年的理論爭論和各國法律實踐,仍未形成壹致的對策,甚至同壹國法院對之的態度也前後充滿了矛盾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