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主體非常廣泛。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境外企業、機構和個人,符合依法使用我國國有土地條件的,都可以成為我國國有土地使用者。國有土地使用權意義重大。
2.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稱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集體土地是中國土地所有權的壹種形式。我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所有制形式包括國家所有制(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3.大產權房是“小產權房”的相對詞,即購房者既有房產證,又有土地使用證。二手房交易可以合法進行,買的房子建在合法的建設用地上。大產權房有四個完整的功能:占有、使用、收益、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