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通過制度管理,有效 地控制和管理企業有關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資料,掌握主動權,以確保企業在技術發展處於不敗的地位。
2、設置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設置知識產權部門,參與到軟件立項、開發、銷售及售後服務的每壹環節,並為對外事務提供法律保 障;企業不由壹名主要負責人專門負責企業知識產權的事務,以杜絕在管理中出現的缺陷或者將缺陷降到最低的限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