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查處。這種方法的主要優勢在於,查處力度大,查處行動快。對制假者和售假者打擊迅速能有效制止侵權行為的蔓延。但單獨使用這壹方法,很難將法律賦予投訴人的權利用盡。
2、訴訟程序。適用這壹程序的優勢在於,查處力量大,投訴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要求侵權行為人對其實施的侵權行為給被侵權人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但訴訟程序相對復雜,投訴人很難在沒有專業律師的協助下單獨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