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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識產權的刑事處罰?

侵犯知識產權處罰是:由查獲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行為人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賠償損失、沒收工具、罰款等行政處罰。若行為人構成刑事犯罪的,還應當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節,對其處相應的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十壹)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

第六十七條

未經商標註冊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構成犯罪的,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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