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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主要有哪些?

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是:

1.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專利產品的行為;

2.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使用、出售、復制他人作品的;

2、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實施使用、出售其註冊商標等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壹條,20265438年6月1日起施行。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該專利產品,不得使用專利方法和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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