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 - 保密協議的有效期是多久

保密協議的有效期是多久

保密協議的有效期是由簽訂保密協議的雙方通過協商確定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但是我國法律沒有規定保密協議的有效期。大部分的企業與員工約定的保密期為兩到三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 上一篇:培訓學校商標註冊不能出現college嗎?要用edu?
  • 下一篇:315打假投訴電話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