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關法律知識:試題會涵蓋相關法律的內容(重點是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合同法、行政訴訟法等。)、其他知識產權法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國際條約(重點是TRIPS協議、巴黎公約、專利合作條約)。
3.專利實務:試題將涉及專利申請文件、意見陳述、復審請求、無效宣告請求或抗辯、專利侵權訴訟起訴狀或抗辯書等文件的撰寫。
在我國,專利法律知識科目和相關法律知識科目的考試采用選擇題和填塗機讀答題卡的考試方式,專利實務科目的考試采用討論答案的考試方式。
錄取標準:按參加考試人數的壹定比例擇優錄取的標準(並設立專利實務科目成績控制線),錄取比例由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