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申請文件中存在的可以通過補正消除的缺陷,申請人應當按照審查員的補正通知進行修改。申請人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圖片或者照片標明的範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的修改部分,除個別文字修改或者增刪外,應當按照規定格式提交替換頁。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圖片或者照片被修改的,應當按照規定提交替換頁。同時要附上規定格式的教輔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