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的保護壹直面臨著壹個困境,即:知識產品的有效生產和利用之間的矛盾。知識產權保護可以通過利益驅動機制激勵人們進行創新活動並對成本進行補償。然而,這種機制的社會成本很高,因為利用知識產權獲利的必然條件是壟斷,這在壹定程度上是合法的,但壹旦被濫用,就會隱藏知識的競爭和傳播,最終阻礙創新。同時,這種知識產權如果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將會導致嚴重的外部經濟效應、公共效應,損害權利人的利益,進而沒有人願意進行創新活動。最終,它會阻礙創新;不利於社會的發展。因此,知識產權不僅需要合理的保護,還需要反壟斷法和競爭法的適當規制,我們需要在二者之間找到壹個平衡點。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起步較晚,雖然發展相當迅速但仍有許多不足。我國2008年頒布的反壟斷法還有待完善,缺乏相應的知識產權操作指南。
本文將通過分析我們熟悉的IT行業的保護狀況來判斷知識產權保護的適度性,並試圖在知識產權保護和反壟斷之間找到壹個平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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