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權利瑕疵是指在經濟活動中,標的物所有權壹方將所有權利或部分權利移交另壹方時,其標的物上存在第三人的權利。標的物原所有權壹方必須承擔標的物的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即保證標的物上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權利。權利瑕疵的種類:1、所有權;2、知識產權;3、其他物權(即標的物所有權以外的用益物權或擔保物權);4、債權中的租賃權;5、存在危機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危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壹十四條 買受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對標的物享有權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是出賣人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