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權屬證書是指能夠證明產權歸屬的所有材料:
(1)出資權屬證明是指合夥人實際繳納的出資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
(二)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出具土地使用權證書;
(三)以知識產權出資的,應當出具知識產權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4)以勞務出資的,應當在合夥協議中載明或者出具全體合夥人認可的書面文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21條。
為保證將來物權的實現,當事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協議時,可以按照約定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無效。
二、如何辦理權屬證書
辦理房屋所有權證,需要攜帶以下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所辦理:
1,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壹發票原件;
3、房屋實地測繪調查表及原平面圖;
4.完稅憑證;
5.身份證和戶籍證明復印件。